自1985年滨州医学院创办残疾人临床医学系并招收第一批残疾大学生以来,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已经历了23年的发展历史。根据办学导向的转移,这一历程可归纳为两种办学模式:一是以突破医学、教育及制度禁区为目标的“学术导向”型办学模式;二是以提高社会地位、融入主流社会为目标的“回归导向”型办学模式。这两种模式前后相继,目前正在向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转型。把握历史机遇,积极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职业化转型,是每一个残疾人高等教育工作者面临的紧迫任务。
一、传统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及面临的困境
(一)学术导向型残疾人高等教育
一般认为,学习是一种心智活动。残疾人在生理、心理上存在某些缺陷,导致其身体的一些组织丧失了功能,以至于不能以正常的方式从事工作、生活和学习。因此,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,高校都被视为残疾人的禁区而无人猎足。这一禁区的突破首先源于教育制度的创新。1985年2月,针对当时部分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大学而被拒收的问题,原国家教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残疾青年和毕业分配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教委、高招办在招生工作中对生活能够自理、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及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的肢体残疾(不继续恶化)考生,在德、智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不应仅因残疾而不予录取。这一政策的出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,从此开启了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先河。当年,滨州医学院率先正式设立残疾人临床医学系;随后,天津理工学院、南京盲人联合大学和北京联合大学也相继招收残疾青年入学。1987年9月,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成立,成为我国第一所集盲、聋哑、肢残人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特教学院。高等教育禁区的第二个突破口发端于康复医学领域。20世纪80年代,残疾人康复医学得到发展,国家组织实施了以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、白内障复明术和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为主要内容的“三项康复”工程,大批残疾人不同程度得到康复,其中不少人上了普通中小学,有些人还考上了大学,个别人还考上了研究生甚至留学国外,在当时被誉为康复医学的奇迹。但因为这样的事例太少,因而其学术意义远大于社会意义。
(二)回归导向型残疾人高等教育
残疾人教育权益的实现决定于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。传统上,学校教育将残疾人与普通人隔离开来,他们只能在专门开办的各类特殊学校学习,与主流社会完全处于隔绝状态,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发展。为此,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于1994年在西班牙召开“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”,首次提出“全纳教育”思想,要求各成员国将有各种特殊需求的学生纳入到普通学校中来。在国际社会倡导下,我国首先在基础教育中实施“随班就读”制度,将低视力、重听、轻度智力障碍、肢体残障、学习障碍、言语和语言障碍、情绪和行为障碍、病孩等能适应学习生活的儿童少年都纳入普通教育范畴。在高等学校,残疾学生只要符合体检标准都可以报考,普通高校也会破格录取优秀的残疾学生。据统计,从2001年至2005年5年间,我国有1.8万残疾考生达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分数线,其中被录取1.6万人,录取率与健全考生大体相当。这一万多名残疾大学生尽管在学校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一些特殊照顾,但严格说他们所受的仍然是普通高等教育,因而这是一种以促进残疾人回归主流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模式。
(三)残疾人高等教育面临的就业困境
近几年,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,残疾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日渐凸显。据研究,残疾大学生就业难是结构性的,而不是总量过剩造成的。不同专业的就业情况差距很大,其中盲人针灸推拿专业就业率最高,其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;但盲人音乐、计算机等专业就业比较困难,不少专业的就业对口率很低。这是因为,一方面残疾大学毕业生较少,他们的就业问题往往不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;另一方面,残疾大学生与普通大学生相比并没有专长优势,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反而将他们固有的弱势更加突出地暴露出来,因而增加了他们就业的难度。就业渠道不畅,对任何高校来说都是致命的。必须增强危机意识,以就业为导向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职业化转型。
二、就业导向是残疾人高校的现实选择
(一)与残疾人就业制度接轨
劳动是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基础,他们与健全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、取得报酬、获得劳动安全保护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、享受社会保险等权利。2007年“国际残疾人日”确定的主题就是“为残疾人提供体面的工作”。当前,我国仍有100多万城镇残疾人未就业,每年还有大量新增残疾人劳动力和下岗失业残疾人,他们就业和再就业的形势十分严峻。这里除了一些特殊因素外,其主要症结则在于残疾人所受的教育程度太低,需要为他们提供各种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以促进就业。促进残疾人就业是我国一贯坚持的方针,《宪法》、《残疾人保障法》、《劳动法》等都明确要求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要给予特别的扶持、优惠和保护。199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1999〕84号 )明确指出: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,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生产技术,是残疾人实现就业的重要条件。”这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根本举措。但令人遗憾的是,这里所指的“职业培训”是由劳动部门及各级残联提供的,84号文件甚至没有把国家教育部作为文件的联署部门,2007年5月颁布的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也没有提及高等教育的责任与义务,这些都是令人深思的。但只要坚持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职业化取向,其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必然会发挥出来,也会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。
(二)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接轨
在我国,高职院校在校生规模已占据整个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。其发展思路渐趋明晰,就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,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,培养面向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第一线需要,实践能力强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。相形之下,残疾人高校基本上还停留在英才教育阶段。从办学层次上看,我国残疾人高校可分为两类:一类是实施专科教育的6所学校,从体制上说它们已经具备了向职业技术教育转轨的基本条件,应当不失时机地祭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大旗;另一类是实施本科教育4所学校,包括山东滨州医学院、长春大学特教学院、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和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。这4所高校目前的处境比较微妙,但向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也是它们的可选途径之一。
(三)与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接轨
残疾人高校处于是整个特教体系的顶层,应以各级各类残疾人特殊教育为基础,并对它们的发展给予强劲的拉力。但从目前情况看,这种沟通和拉动作用并不突出,其根本症结在于它和中等职业教育相脱节。这从一些数字的简单对比中就可以看得出来。据《2006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除在普通高中、中职随班就读的以外,全国仅盲、聋两类高中就有69所,在校生达4192人;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116个,在校生8723人;省、市、县三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4457个,另外还有2044个普通机构能够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,在这两类机构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残疾人达几十万人。但同年考上大学的仅有5134名,这其中有4148名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,超过总数的80%;而进入残疾人高校就读的只有986名,不足总数的20%。显然,对于快速发展的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、职业技能培训,残疾人高校不论从观念还是体制上都没有做好应有的准备。一项调查表明,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,93.7%的有继续升学的愿望,他们的老师也有97%希望所教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,83.1%的家长也期望他们的子女能够继续升学。残疾人高校应当重视他们呼声,把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新的生源基地,积极疏通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渠道,引领残疾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。
三、以就业为导向推动残疾人高校向职业化转型
(一)深化残疾人高校招生和资助制度改革
当前,针对残疾人的招考制度有两种:一种是在普通高校招生制度基础上增加有利于残疾考生的政策;另一种是单独考试,也称作单招、单考,目前仅长春大学、北京联合大学、天津理工大学、重庆师范大学和中州大学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。这两种招考制度都是为高校制定的,前者在于消除歧视残疾考生现象,后者在于扩大办学自主权。尽管这些制度有利于残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,但对于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职业化转型作用并不明显。而要扭转这些残疾人高校的办学方向,关键是深化招生制度改革,要点在于实行“免试”、“免费”入学制度,让残疾学生既上得了学、又上得起学。这一政策方案并非为残疾人高校独创,它在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。上世纪末,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出现招生连年下滑的局面。为此,2005年中央果断扩大中职招生规模,实行初中毕业生分流、降低中等职业学校门槛、拓宽中等职业教育生源渠道等三项措施,一举扭转了中等职业教育持续滑坡的颓势。2007年,国家扩大贫困生资助范围,使中等职业学校受资助学生达到1600万人,占在校生总数的90%;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,连续资助两年,基本解决了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。比照中等职业教育,残疾人高校应当逐年降低录取分数线,直至实行高中(中职)毕业生免试入学的制度。同时大力资助残疾学生报考残疾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,对贫困残疾大学生实行学费减免、勤工助学、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政策,同时争取地方政府、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在残疾人高校设立助学金、奖学金,争取金融机构为接受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,形成一个以国家助学金为主、其他多种资助方式为辅,具有普惠性的残疾大学生资助体系。这既是一项针对残疾学生的善举,也是拓宽残疾人高校生源渠道的重要举措。
(二)优化残疾人高校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
促进残疾人高校向职业化转型,核心是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。当前,我国残疾人高校的专业设置更多依据的是残疾人的生理特点。从全国看,本科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服装设计及工艺、艺术设计、针灸推拿学、音乐学、绘画学;专科专业有装演广告设计、办公自动化、园林、中医按摩、钢琴调律、计算机应用与信息、音乐表演等。其中针灸推拿、中医按摩就业状况最好,毕业生收入水平最高,而计算机、音乐表演等专业则就业困难,其关键在于专业的市场适应性。以聋人美术专业为例,只有绘画创作、服装设计、电脑美术和电脑软件操作等方向,范围过于较窄,口径过于单一,而且与普通高校相比没有任何特色。聋人虽然视觉、动手、模仿能力较强,但是他们的设计思维却处于劣势,并且不方便和用户交流设计意图,因此仅靠专业实力,就业难度非常大。因此,必须另辟蹊径,在增加专业特色、发挥残疾人优势方面下功夫。为此,长春大学特教学院为聋人美术专业学生开设壁挂艺术课程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壁挂是一种有高度表现力和工艺材料美的独特的实用艺术,常被用于装饰宾馆、饭店、家居等空间,能起到提高生活品位、舒缓心情、陶冶情操的良好效果。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手工壁挂作品少则几百元,多则上千元、上万元。其原料是市场上廉价的毛线、晴纶线、麻绳、铁丝、铜丝以及机器废旧零件等,制作成本很低,但制作出的效果非常好。聋人大学生通过艺术构思、材料购买、精心制作、修改成型、产品出售等环节,获得了丰富的艺术体验,也学到了生产与经营的初步技能。如果今后这些学生以此为业,或者开办壁挂生产企业,必将是一条很好的就业之路。这表明,通过专业调整和课程改革,也能有效提高残疾大学生的就业、创业能力。
(三)开展残疾大学生的就业及创业教育
残疾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途径一般有三条:机关及企事业单位;为残疾人创办的福利性企业;自主择业。近年来,进机关越来越难,去福利性企业就业的也越来越少,而通过自己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自主创业者则越来越多。这得益于国家两方面的政策支持:一是为支持大学生创业而出台的优惠政策,包括融资、开业、税收、创业培训、创业指导等,残疾大学毕业生理所应当可以享受这些政策的优惠;二是专门为残疾人创业出台的特殊政策,残疾大学毕业生可以充分用它们去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。而对于残疾人高校来说,也应顺应这一趋势,并在校内积极推行创业教育,为残疾大学生开设创业技能类课程,举办各种活动为他们提供创业实践,让他们掌握一两项足以立业的技能,增强他们的创业本领和信念。同时,还要结合残疾大学生的身心特点,帮助他们做好职业规划,组织他们学习与创业有关的法律法规、工商税务、金融保险、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知识,培养他们的职业兴趣和创业方向,为他们开创事业做好知识上、技能上、心理上的准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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